今日热文:​西湖公园:严禁放生清道夫等外来物种

  • 来源:泉州晚报
  • 2022-07-10 08:40:22
分享到:
  • 收藏

西湖公园发布放生文明公约

严禁放生清道夫等外来物种


【资料图】

清道夫严重威胁水域生态 (老苏供图)

良好的生态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营造 (资料图片)

泉州网7月10日讯 (记者王金植)昨日,泉州西湖公园发布湖区放生文明公约,严禁放生园外物种。在市区东湖公园泛滥成灾的清道夫,也名列禁止放生的物种名单之中。

文明公约指出,按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第十条之规定,西湖公园严禁放生物种具体如下:1.园外物种,如巴西龟、罗非鱼、牛蛙、食蚁鱼、革胡子鲶、小龙虾、清道夫、鳄鱼、雀鳝、食人鲳等;2.境外物种,如福寿螺、台湾泥鳅等;3.杂交种,如锦鲤等;4.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如仅适应海水生长的生物等。

文明公约称,根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用于放流的水生生物物种,应当来自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苗种生产单位,提前15日向当地县级以上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增殖放流的种类、数量、规格、时间和地点,接受监督检查。

据介绍,泉州西湖公园服务中心将参照渔业部门意见,对放生种群和数量作出一定限制,以保持生物链平衡。每年集中组织1~2次增殖放流活动,单位、个人可以向管理处提出认购、捐资,然后向有关部门报备获许后,统一安排时间和区域放生。同时,倡导放生与护生不是简单地以数量来计算,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景象是一种更高的境界。

泉州西湖公园倡导市民到指定区域或特定场所放生,若个别社会团体和个人有特殊放生需要,须提前向泉州西湖公园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文明公约的前提下,可以准许小规模、少数量的仪式性放生。

泉州西湖公园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由于民众无序放生,给西湖公园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为共同维护和营造文明、和谐、优美的西湖公园,本着规范、引导、约束、自觉的原则,特制定本公约,敬请广大市民群众遵守和监督。市民群众可拨打电话:0595—22751992咨询放生详细事宜,若发现不妥放生行为,也可拨打该电话进行投诉,或直接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

标签: 西湖公园 服务中心 生态环境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

分享到:


精彩推送

精彩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