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载人未佩戴头盔 学生骑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将通报学校
- 来源:泉州晚报
- 2022-11-17 09: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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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纠学生交通违法行为(鲤城交警供图)
泉州网11月17日讯(记者 傅恒 王柏峰通讯员 王唯佳 庄小强 文/图)近日,市民王女士拨打泉州晚报社24小时热线96339反映,称在市区道路上,经常可以看到一些身穿校服、骑着电动车的学生,骑行时不按道行驶,违规载人,存在不小的交通安全隐患。连日来,记者对该现象进行走访调查。
学生未戴安全头盔,骑电动车飞驰。
(相关资料图)
现场
部分学生骑车险象环生
15日上午下课时分,记者在市区津淮街看到,多名穿着校服的学生骑着电动车上路,记者观察发现,大多数学生遵守交通规则,骑车在非机动车道上,但是,有个别学生把车骑到了机动车道上,车后座还载着人。此外,多数学生在骑车时,并未佩戴安全头盔。
随后,记者在东街、学府路、北门街、九一街等路段看到,时不时有学生骑电动车闯机动车道、违规载人等现象,也有随意横穿马路的,险象环生。
在东街,两名穿校服的学生各自骑着电动车,身后分别载着一名同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并排而行,相谈甚欢,四人都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在学府路,记者看到,一名身穿校服的学生,骑着一辆超标电动车,车速很快;另一名学生骑着车,在路上逆向行驶,差点与路口出来的电动车撞到一起。
家住学府路附近的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学府路上经常看到学生结伴骑着电动车,有时候一辆小小的电动车,就载着两三个人。此外,还有个别学生骑着炫酷的电摩,有时候还会在路上走S形炫技,很危险。
学生未戴安全头盔,三车并行。
警示
多起交通事故敲响警钟
记者了解到,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因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从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不少,给学生出行安全敲响了警钟。
今年7月,在市区圣湖路,一名17岁的女生骑着电动车,车速较快,行驶到事发路段时,一名女子正好要横穿过马路,刹车不及的女生与行人撞到一起,随后两人均倒地受伤。
2018年5月,在市区田安南路与迎津街交叉路口,一名17岁的男生骑着超标电动车,沿右侧机动车道行驶到事发路口时,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女子受伤及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肇事男生直接驾车逃逸,随后被民警查获。
2018年5月,在市区美桐街与坪山路交叉路口,一名学生骑着电动车,在过人行横道时,与一辆右转的客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学生受伤及车辆损坏。
2018年12月,在市区田安路与灯荣路交叉路口,一名男生骑电动车闯红灯,被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车撞飞,男生倒地受伤。
三名女生同骑一辆电动车
整治
学生交通违法 交警将通报学校
记者了解到,对于学生骑电动车存在交通违法、安全意识淡薄的乱象,交警部门也持续开展整治行动,查纠学生群体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学生出行安全。
民警介绍,在行动中发现,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不按道行驶等行为时有发生,存在安全隐患。11月3日11时55分,学生林某在中山路因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被执勤人员拦下。11月3日12时许,在同一路段,学生林某因驾驶共享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被执勤人员拦下。在交警的耐心教育下,学生们深刻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危害,并配合进行了信息登记。
对于学生骑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联合学校加强宣传引导力度,依托抄告等形式将学生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学校,共同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教育。同时,对一些驾驶无牌无证等隐患车辆的未成年人,交警通知学生家长到场协助处置,对学生家长同步进行宣传教育,提升监护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加强家庭监管力度。
■提醒
未满16周岁严禁驾驶电动自行车
据了解,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条件不成熟,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判断能力差,攀比心理强,驾驶车辆时容易出现违规操作、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遇到突发事件时的处置能力也不足。所以,家长应该以积极的姿态加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以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的自觉行动为孩子做出榜样。此外,学校也应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培养学生安全文明出行意识,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增强学生交通安全自我防范能力。
交警提醒,学生严禁无证驾驶摩托车、严禁驾驶超标电动车、严禁未满12周岁骑共享单车和自行车、严禁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驾乘电动自行车时需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禁止在道路上骑车带人、相互追逐,杜绝双手离把或手中持物、接打手机等危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