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播报:楼上落下一张燃烧的金纸 引燃楼下电动车

  • 来源:东南早报
  • 2022-12-16 09: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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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从天降 引燃楼下电动车


【资料图】

事发泉州市区刺桐明珠,“朝天探头”锁定烧金纸惹祸,警方已介入调查

泉州网12月16日讯 (记者 傅恒 吴嘉晓 文/图)楼上落下的一张燃烧的金纸,正好落在楼下停着的电动车上,随后将电动车引燃。12月10日晚上,这一幕发生在泉州市区刺桐明珠小区。事发后,电动车车主与烧金纸的业主交涉要求赔偿。由于纠纷至今未果,昨日电动车车主已报警。

9楼楼梯间放着3个金桶

电梯间的烟雾感应器被人用塑料盖罩住。

9楼电梯间飞落金纸的窗户与电动车的相对位置。

电动车的外观被烧得面目全非,座椅损毁最严重。

电动车无故着火 监控锁定燃烧金纸

市民李先生的店开在市区刺桐明珠小区楼下。12月10日晚上7点半左右,他在店里突然发现,自己停放在店外的电动车着火了。他立即拿起灭火器将火扑灭,但电动车的外观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座椅受损最为严重。

“当时车也没有在充电,下午骑的时候还好好的。”李先生说,他也不知道车子怎么突然就着火了,随后他找到小区的物业,调取防止高空抛物的监控后才发现,他的电动车着火前,从9楼的电梯间窗户里,落下一张燃烧的金纸。李先生判断,导致电动车着火的罪魁祸首就是这张金纸。

李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后物业找到事发时烧金纸的业主,但该业主起初并不承认,后来只愿意赔偿李先生300元,这令李先生无法接受。李先生说,电动车是前年才买的,他的要求也很简单,那就是让对方将车修好,恢复原状就行。

金纸疑似人为抛下 受损车主昨已报警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刺桐明珠小区,在小区监控室内看到,12月10日晚上7点40分,小区防高空抛物的摄像头清楚地拍到9楼的电梯间内冒着火光,随后一张燃烧着的金纸从窗口落下。记者将这段视频放大后发现,疑似一名女子从电梯间打开的窗户边扔下了一张燃烧的金纸。而另一个角度的监控显示,金纸落下后过了一会儿,楼下的电动车就开始冒烟了。

记者来到事发时烧金纸的9楼楼梯间发现,这里放着3个用来烧金纸的铁桶,天花板和墙壁也被熏黑了。而事发的电梯间内虽然没有放置金桶,但这里的烟雾感应器却被人用一个塑料盖罩住,天花板和墙壁也被熏黑。

昨晚,李先生向丰泽派出所报警,记者从丰泽派出所了解到,接到报警后,丰泽派出所已介入调查,如构成高空抛物罪,将对肇事者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说法】

烧金纸地点应合理 若酿火灾或被追责

北京天驰君泰(泉州)律师事务所庄灵煜律师告诉记者,燃烧的金纸掉下楼导致电动车着火属于侵权行为,损害了他人的财产权益,烧金纸的人应承担车损的赔偿责任。《民法典》规定,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烧金纸的地点应合理,在住宅楼道做此行为可能引发火灾等安全隐患,可能因违反《消防法》被行政拘留。造成财产和人身损害的严重后果的还可能构成失火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若金纸是人为抛物,可能涉嫌高空抛物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第一款:“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标签: 被侵权人 刺桐明珠 追究刑事责任 面目全非 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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