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1号通告
- 来源:泉州市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
- 2022-03-14 0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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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1号通告
当前,我市已发生本土病例,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封控区域居民要切实做到足不出户,管控区域居民要做到居家隔离,落实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措施,严格按社区要求做好生活垃圾的管理。
2. 非必要不离泉,确需离泉的,须凭健康码绿码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 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阳性病例城市旅居史或与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按规定落实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措施。
4. 中心城区暂停开放旅游景区、影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以及棋牌室、麻将房、KTV、网吧等密闭场所;其他地区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发布防控要求。
5. 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暂停线下各类培训活动,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活动,大型会议、会展、集会活动取消、延后或改线上。
6.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院感防控、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和首诊负责制。药店等要按规定做好登记报告工作,充分发挥“哨点”作用。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监管场所等重要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
7. 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民宿、学校、建筑工地、养老福利机构和监管场所等重点单位从严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做好测温、亮码、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按规定要求组织做好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其他人员要按社区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做好核酸检测。
8. 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尤其是60岁以上人群,应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和加强免疫接种,做到应接尽接,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9. 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并主动告知近14天内旅居史和接触史,前往期间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0. 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