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7时起 泉州开展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

  • 来源: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 2022-03-18 05: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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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2022年第6号通告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管控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全市开展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德化县、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

二、检测时间

2022年3月18日上午7:00开始

三、检测对象

在上述行政区域内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人员(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不含集中和居家医学观察人员。

四、采样地点

以各县(市、区)公布为准,请广大居民分时段有序到达指定地点开展核酸采样;外来商务、务工人员就近参加当地核酸检测。

五、注意事项

1.居民应按照“应检必检,不落一人”的要求,完成各轮次全员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本区域核酸检测时间,按所在街道(乡、镇)社区(村)通知,携带好手机、身份证(无身份证者请携带户口簿),准备好“八闽健康码”“行程码”,按时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接受采样。

2.采样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自觉维护好现场秩序。采集完后,立即戴好口罩并尽快离开现场。

3.各核酸采样点要设置老年人、儿童、孕妇、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绿色通道,按规范要求配足工作人员、医务人员,保障物资、药品供应。

4.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全力配合核酸检测工作,督促员工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参加核酸检测。经营、出租场所业主要认真履行督促责任,提醒、通知租户参加核酸检测。

5.在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请自觉居家,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会,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

6.如未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造谣传谣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17日

标签: 新型冠状病毒 采样期间 检测结果 工作人员 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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