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委文明办、泉州市志愿者协会下发通知:凝聚更大的志愿服务力量
- 来源:泉州晚报
- 2022-03-24 08: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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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网3月24日讯 (记者廖培煌 通讯员王荣锋)连日来,泉州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和广大市民群众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成为防控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当前,疫情防控任务仍然艰巨,需要凝聚更大的志愿服务力量,助力一线防疫工作。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挖掘志愿服务潜力,为抗疫凝聚更大力量的指示要求,泉州市委文明办、泉州市志愿者协会于3月20日下发《关于持续动员全市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投身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委文明办、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市直机关文明办、市志愿服务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各级文明单位以及各社会志愿服务组织,要进一步挖掘新时代文明实践、社会、党政机关的志愿服务潜力。
各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要围绕辖区疫情防控等级和力量需求,就近就地招募符合条件的疫情防控志愿者。要发挥党员志愿者、驻点干部志愿者、社区主干志愿者的带头示范作用,引导更多的群众加入疫情防控志愿服务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志愿服务潜力,确保志愿服务力量充足。
要面向社会持续动员、发出倡议、发布需求信息,引导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团队)持续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服务。要实施激励机制,对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要组织各级各类媒体大力宣传疫情防控先进典型,大力营造向奋战疫情一线的优秀志愿者、志愿组织学习的浓厚氛围。要畅通社会志愿服务力量参与志愿服务的渠道,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尽量给予开展志愿服务上的便利。
各地文明办要做好所在辖区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组织协调,及时解决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市各级各类文明单位要履行社会责任,带头参与专项志愿服务。
同时,要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保障工作。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方安排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对志愿者个人因活动所支出的交通、通信、食宿等费用,可以给予适当补贴。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前,应当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应做好培训工作,提升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培训合格方能上岗。志愿服务组织和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其他组织要通过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记录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的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