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按照“五加强、七不宜”规定 开展社会面消杀工作

  • 来源:泉州晚报
  • 2022-03-24 12:4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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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泉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2022年泉州市新冠疫情防控情况第十二场新闻发布会。市城市管理局局长陈进平就如何开展社会面消杀工作,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消杀工作是疫情防控中极为重要的一环。请问疫情期间,如何开展社会面消杀工作?(市城市管理局局长陈进平)

陈进平:为尽快阻断疫情传播,构筑疫情防控“防线”,根据市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全面精准开展环境卫生消杀工作的通知》,我市各级各部门立即行动,遵循科学精准原则,按照“五加强、七不宜”规定(五加强:一要加强隔离病区、病人住所的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二要加强医院、机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环境物体表面的消毒频次。三要加强高频接触的门把手、电梯按钮等清洁消毒。四要加强垃圾、粪便和污水进行收集和无害化处理。五要加强个人手卫生防护。“七不宜”:一是不宜对室外环境开展大规模的消毒(比如使用洒水车对街道、广场、公园等消毒)。二是不宜对外环境进行空气消毒。三是不宜直接使用消毒剂(粉)对人员进行消毒。四是不宜对水塘、水库、人工湖等环境中投加消毒剂(粉)进行消毒。五是不宜在有人条件下对空气(空间)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六是不宜用戊二醛对环境进行擦拭和喷雾消毒。七是不宜使用高浓度的含氯消毒剂(主要是指有效氯浓度大于1000mg/L的消毒剂)做预防性消毒),全面落实环境消杀工作,主要采取以下三项措施: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市防疫指挥部环境整治组迅速组织城管、住建、教育、市场监管、商务、文旅等部门分别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分工、措施和要求,按照国家消毒技术规范要求,组织社会面做好消杀服务工作。二是加密消杀频次。全面提升公共活动场所、社区(村居)环境、市政公用设施、农贸市场、交通站点等消杀密度,对垃圾中转站、分类垃圾箱(桶)、环卫工具间等环卫设施设备每天消毒提升至不少于3次,封控区重要节点污水设施和生活垃圾作业车辆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学校、商超、市场、居住小区每日对电梯、楼梯扶手、单元门把手等至少消毒2次,其他公共部位至少消毒1次,确保环境消杀无盲区、无死角,全方位覆盖。三是精准重点消杀。对人员聚集活动场所和高频接触面等重点部位,实施精准消杀。如,对机场、车站等重要交通场所,旅客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消毒强度提升至每2小时消毒1次,进(出)站检票闸机等高频接触部位每30分钟进行不少于1次的预防性消毒。对进口冷链食品的相关场所和设施设备,原则上按处于封控、管控区的每日1次,处于防范区的每3日1次进行消杀。

下一阶段,环境整治组将持续、全力做好环境消杀工作,积极营造整洁安全的环境。

标签: 市城市管理局 进行消毒 含氯消毒剂 垃圾中转站 农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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