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推动新的“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落地 为企业纾困解难

  • 来源:泉州晚报
  • 2022-04-08 08: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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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网4月8日讯 (记者 吴宗宝)“为助力企业应对疫情冲击、促进生产生活稳步复苏,国家和相关部门推出并实施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为企业发展注入‘强心剂’。”近日,泉州市税务局负责人介绍解读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六个方面内容。

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

期末留抵退税力度

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退税时间优先安排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足额退还。

解读这主要考虑中小微企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也是当下最困难的群体。优先面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实施增值税留抵退税,展现了党和政府稳定基本民生的决心和用心。

全面解决制造业等行业

留抵税额问题

加大制造业等六个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解读通过提前返还尚未抵扣的税款,增加企业现金流,特别是释放了企业在设备购买时难以抵扣的资金,有助于增强我市企业扩大再生产的信心,同时也鼓励企业将更多资金投入技术研发等生产活动中。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免征增值税

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解读这一政策实施后,叠加现有的起征点等增值税优惠措施,可以说几乎覆盖我市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对于此前月销售额在15万元以上,超过起征点不能享受免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今年也可以享受免税了。

扩大小型微利企业

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解读通过精准滴灌中小微企业,有效缓解现金流压力,为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延缓缴纳部分税费

政策延续实施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

解读这项政策在2021年第四季度实施中效果十分明显,相当于国家给中小微企业提供了一笔“无息贷款”,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

扩围实施小微企业

“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根据中央授权,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按50%顶格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六税两费”。

解读通过惠企助企,稳定市场主体、保障就业和民生。

标签: 小微企业 小规模纳税人 个体工商户 先进制造业 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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