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资源规划局三个方面举措助力全市复工复产

  • 来源:泉州晚报
  • 2022-04-12 12: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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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网4月12日讯 (记者 吴宗宝)4月12日上午,泉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2022年泉州市新冠疫情防控情况第三十一场新闻发布会,市资源规划局局长刘文发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我市当前正有序推进复工复产,请问市资源规划局有什么具体举措?

市资源规划局局长刘文发回答:

疫情发生以来,我们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不松懈”,一手抓要素保障“不停顿”,助力全市复工复产,专门出台了资源要素保障“九条措施”,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领域、行业、企业的帮扶力度,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举措:

一、强化统筹资源要素保障。一是涉疫情防控需要的项目可先行用地。涉疫情防控需要使用临时用地的项目,用后恢复原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可“容缺受理”。二是项目新增用地实现应保尽保。全市预支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5860亩,并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周转指标,保障各地项目用地报批需求。三是分类推进项目用海报批。建立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网上协调机制,加快推进项目用海报批,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今年1—3月,全市共完成组件报批项目84个、面积6501亩,完成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1200亩、批而未供用地处置1667亩,均超额完成一季度目标任务,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

二、有效降低企业履约风险。一是可延期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通过“招拍挂”出让成交的土地,按规定须在疫情防控期间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或《土地出让合同》的,可依竞得人申请延期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延期签订时间为疫情消除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土地出让合同》延期签订时间为疫情消除之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二是允许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按已签定《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应在2022年3月13日(含)以后缴纳土地出让金的,疫情防控期间不计入土地出让金收缴期限。三是延迟开竣工时间。对于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交地、动工、竣工的,疫情持续期间不计入违约期。

三、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推行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线上评审”和不动产登记“网上办、掌上办”,设立企业复工复产专窗,提供一站式办理服务,涉及企业登记一律“优先办、快速办”。同时,我们通过采取抵押类登记业务金融网点办、“房产查询”自助终端办和“证书领取”邮寄送达等方式,实现不见面审批、办理。3月14日至4月11日,共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1547件,办理“抵押直连”业务805件,其中涉及企业的5件均即时办结,抵押金额1.47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政策的基础上,抢拼第二季度目标任务,力争完成60多个重点项目的组件报批和约2000亩的房地产项目用地出让等工作。还将充分汲取此次应对疫情的宝贵经验,将其融入到科学合理规划“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的工作中,突出平战结合,增强城市韧性、提高社区凝聚力,实现“人民城市为人民”目标。

爱拼敢赢,奋起直追!市资源规划局将与全市各行各业和广大群众一起守望相助、同舟共济,全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胜利”!

标签: 土地出让 土地出让金 建设用地 个工作日内 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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