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未能按期交地动工竣工 不计入违约期

  • 来源:泉州晚报
  • 2022-04-25 08: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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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网4月25日讯 (记者吴宗宝)记者日前从市资源规划局了解到,疫情发生以来,泉州市专门出台资源要素保障“九条措施”,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领域、行业、企业的帮扶力度。

资源要素保障方面,涉疫情防控需要使用临时用地的项目,用后恢复原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可“容缺受理”。全市预支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5860亩,并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周转指标,保障各地项目用地报批需求。今年1—3月,全市共完成组件报批项目84个、面积6501亩,完成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1200亩、批而未供用地处置1667亩,均超额完成一季度目标任务。

“我们实施可延期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允许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延迟开竣工时间等方面举措,有效降低了企业履约风险。”市资源规划局负责人介绍,通过“招拍挂”出让成交的土地,按规定须在疫情防控期间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或《土地出让合同》的,可依竞得人申请延期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延期签订时间为疫情消除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土地出让合同》延期签订时间为疫情消除之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应在2022年3月13日(含)以后缴纳土地出让金的,疫情防控期间不计入土地出让金收缴期限。对于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交地、动工、竣工的,疫情持续期间不计入违约期。

标签: 土地出让 土地出让金 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 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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