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可获预付款支持

  • 来源:泉州晚报
  • 2022-05-22 09: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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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助企应对疫情影响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可获预付款支持

泉州网5月22日讯 (记者蔡紫旻 通讯员康丽琼)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助力中小企业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日前,市财政局发出《关于给予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预付款支持有关事项的通知》,在政府采购项目中,给予中小企业预付款相关支持。其中,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政府采购项目,为助企全力开工,预付款比例最高可达合同金额的100%。

根据《通知》,对于预算单位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工程类预付款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通用类货物累计付款次数原则上不超过3次。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30%。

政府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10%。

对于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政府采购项目,为助力企业全力开工,预付款比例最高可达合同金额的100%,切实增强供应商履约能力。

此外,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

标签: 政府采购 合同金额 比例原则 预算单位 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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