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速讯:下月起 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调整
- 来源:东南早报
- 2022-06-16 05: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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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网6月15日讯(记者许钹钹 通讯员周育荃)记者从公积金中心了解到,自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全市将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新标准。
根据省政府关于我省最低工资标准文件精神和市统计局统计公报,2021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4228元,市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960元,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810元。
2022年泉州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84228元÷12×3=21057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21057×12%+21057×12%=5054元(四舍五入)。
2022年市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含台商投资区)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其最低月工资标准1960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标准为:1960×5%+1960×5%=196元。
2022年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其最低月工资标准1810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标准为:1810×5%+1810×5%=182元(四舍五入)。
(相关资料图)
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泉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若高于泉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实际月平均工资。